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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8

本所成功代理济南市首例债转股案例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制订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济南市首例债转股案例——山东三月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债转股项目,近日在我所的协助下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债权成功转为股权,既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优化债务人的资本结构,对债权人及债务人可谓是双赢的选择。
       为规范此次债转股行为,我所经办律师全程介入,对债权债务进行确认,起草有关股东会和董事会会决议、债转股协议、债转股承诺书、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法律文书,审查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有力保障了本次债转股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