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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律所于每个月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活动。
2023年8月11日,本所实习律师刘洋为本期业务分享人,分享主题为“限制性股权”。她从限制性股权的概念、获得条件、出售条件、适用范围与目的、限制性股权的优缺点等方面展开了深入阐述。

限制性股权是我国上市公司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激励工具,顾名思义是对股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通俗来讲,限制性股票即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时,才可以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权内容与本所的公司业务板块相契合,且顺应我国私营企业发展、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的大势,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随后大家就限制性股权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进一步研究探讨其在法律实务中的运用问题,诸如税务、有限合伙等方面,大家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