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扬动态
2026-07-13
新规・新解・新实践 —《建工司法解释(二)》专题研讨会圆满举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23 条新规全面重塑建工行业全流程裁判规则,民行刑衔接相关条款更是带来颠覆性行业合规变革。为帮助行业客户精准吃透新规、化解各类实务法律难题,7月8日下午睿扬律师事务所于济南总部举办 “新规・新解・新实践 ——《建工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
本次会议特邀山东建筑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淑华教授,中建五局山东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葛庞凯先生,法务部总经理范延龙先生,中建八局城发华北分公司法务总监王创伟先生,睿扬律所党总支书记、高级合伙人魏永振律师,高级合伙人、建工业务部副主任鞠建律师,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邵明慧律师,北京分所合伙人宗雷律师等专家和资深律师参加,同时济南、青岛、烟台、自贸区等分所建工律师及省内众多建筑企业法务到场参会,线上同步开放交流通道。研讨会分为主题发言、焦点深析、互动交流三大板块,分别从立法底层逻辑、诉讼实操要点、企业内部合规、民刑交叉刑事风险四大维度完整拆解新规核心变化。聚焦借用资质、招投标管理、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线索移送等行业高频法律痛点展开深度研讨。

王淑华教授从立法本源解读新规七大核心变革,明确新规严厉规制“先定后招”等招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此类情形中标合同无效,细化挂靠行为权责边界,明确出借资质企业无权收取管理费且需承担表见代理连带责任;同时法定工程质量修复催告前置程序,创新固定总价合同解约比例结算方式,限定政府项目审计最长一年期限,重构实际施工人维权路径,将代位权诉讼作为主流追偿方式,并细化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范围。重点强调新规第22条民行刑衔接关键规则,法院审理建工案件发现转包、挂靠、重大质量问题等违法情形,应当依法移送行政或侦查机关,民事纠纷可直接触发刑事追责,为行业划定全新法律红线。

魏永振律师结合丰富的建工纠纷争议解决实践经验,从诉讼实操角度,详细拆解新规裁判规则,明确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诉讼维权路径,细化代位权诉讼法定要件与管辖规则,厘清工程审计、固定总价结算、质量索赔的庭审攻防要点,明确无约定审计依据、超期未审计、未履行修复催告等情形的司法裁判标准,为新规下的建工纠纷诉讼处置提供标准化实操指引。

中建五局山东公司总法律顾问葛庞凯先生立足央企经营管理视角,提出十二个“更加”,结合新规落地要求,明确企业合规的核心方向,强调需严守招投标合规底线,全面清理管控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风险;同时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规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相关法律风险,升级合同标准化条款,前置全流程风控,严防民事纠纷升级为行政、刑事案件。
研讨环节中,宗雷律师、王创伟先生、邵明慧律师分别围绕债权执行与代位权衔接、国企合规体系建设、建工领域民刑交叉高频风险等实务课题展开分享。参会人员就挂靠取证、审计超期鉴定、刑民线索处置等疑难问题深入交流,王淑华教授现场答疑,结合典型案例明确最新裁判尺度,提供可直接落地的风控与诉讼方案。

会议总结指出,新规落地后建工企业应做好合规管理,法律服务需兼顾民商事与刑事风控双重维度。未来,睿扬律师事务所建工团队将持续深耕新规实务,通过公益普法、企业合规体检、专项法律培训等方式,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提供招投标风控、合同合规修订、工程款清收、刑事风险防控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护航建筑行业合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