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返回

2011-07-26

我所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首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

 2011年7月22日,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济南联合召开“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并确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等32家律师事务所为首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领导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是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并保障更多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从全市17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选择准确定的。据悉,法律援助受理点均为社会信誉高,热心公益事业,专业力量强,管理规范,办案质量较高的律师事务所。
      我所作为首批确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将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件质量,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