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2
10月12日下午,由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山东人才基金联盟联合主办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解读与适用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在济南召开。

协会特邀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睿扬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部主任李岚红律师解读《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李岚红主任对募集推介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明确风险揭示书,穿透核查每层合格投资者,实缴出资要求,募集监督协议必备条款,基金名称,产品架构,股权基金投资范围,创投基金投资范围,规范可转股债权投资,分级基金,久期管理,基金费用和业绩报酬,明确强制托管要求,明确扩募规则,单一标的基金,避免财产混同、利益输送和同业竞争,补备案,信息变更,清算,基金注销,撤销基金备案等二十余个要点进行了全面分析讲解。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部联席主任孙龙龙律师受邀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3 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进行解读。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孙龙龙主任对比私募股权基金,对募集材料补充,出资能力核查,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产品分级,不得保本保收益,管理费,业绩报酬设置,托管等要求进行了分析总结。关于变更管理人,孙龙龙主任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要求,变更决策程序(正常程序、管理人失联程序、争议程序),变更条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履行期限,申请主体,办理结果,免责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互动答疑阶段,专家与参会嘉宾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针对性解答了参会嘉宾在实操中遇到的问题。《指引》整合了私募投资基金设立、变更及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对今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进行了落实,为私募基金从业者提供了更明确、细致的规则指引。通过举办本次培训,参会各方充分学习理解了《指引》的内容与适用,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