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扬研究
2023-01-06
中基协发布《关于上线信息报送异常详情查询功能模块的通知》
2023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发布《关于上线信息报送异常详情查询功能模块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回应行业关切,便利管理人及时查询整改信息报送异常事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持续优化完善信息报送相关功能,已于近期上线信息报送异常详情查询功能模块,管理人可登陆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路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自律管理-信息报送异常查询)查看。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中基协字〔2021〕107 号)相关要求,持续做好私募基金信息报送工作,推动行业数据 质量提升。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将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 pf@amac.org.cn。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月5日
通过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自律管理-信息报送异常查询,可以进入查询页面。查询页面显示的信息除私募机构基本信息之外,主要包括异常原因、是否整改、整改时间、异常起始时间、事件状态、(预计)移除异常时间等信息,其中事件状态显示为“公示中(已整改/为整改)”。

另外“睿扬私募圈”提醒私募机构注意:
1.查询页面仅显示仍处于公示状态(包含已整改,未整改)的情形;
2.异常整改情形整改完成仍有6个月公示期,公示期内新触发异常情形,异常起始时间仍从上一次触发异常情形时起算;
3.“逾期未办结信息核查事项”相关咨询请发送邮件至smtjjc01@amac.org.cn,其他公示内容咨询请发送邮件至pf@amac.org.cn,邮件标题注明“信息报送异常公示事项”。
作者介绍
李岚红律师,睿扬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部主任、私募基金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律师,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
主要从事私募基金和公司证券法律业务,擅长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投资运作、新三板挂牌和定向增发、企业投融资和企业股权架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企业并购和股权重组、企业重大项目谈判及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作为主办律师办理了山东大智教育集团股份公司、山东德鲁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和十余家私募基金业务,担任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多支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