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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银行卡被盗刷,你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

2012年11月,代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岳支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申请了一张银行卡,且代某就该账户只办理过一张主卡,一直保存并正常使用。

2016年9月26日,代某驾车从吉林省前往黑龙江省。在途期间,代某收到建行95533发送的短信,自己的银卡被他人在广东省东莞市通过ATM取款共计25200元,当时银行卡尚在代某身上,且银行卡中仅有58.32元。代某立即在中国建设银行(庆新分理处)从该银行卡中取出50元,并向大庆市公安局报案。

代某回到北京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2016年12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以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

法院判决:

2018年4月,代某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岳支行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8年8月,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本案争议焦点:

1.代某是否需要举证证明建行主观存在过错?

2.现有证据能否证明银行卡被盗刷?

律师观点:

1.代某是否需要举证证明建行主观存在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代某在建行办理借记卡,代某与建行双方形成储蓄合同关系,双方都应依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行应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其中包括对储户信息安全保障义务,防止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轻易盗用。

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不论当事人的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不是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 现有证据能否证明银行卡被盗刷?

代某接到银行卡金额变动的短信后,立即在身边的ATM机取款,因此代某持有的作为储蓄合同的借记卡并没有进行交易,即有第三人非法盗刷代某银行卡的。

律师提醒:

银行卡被盗刷越来越常见,面对这些银行卡盗刷事件,发现自己的资金有异动时,一定要马上采取以下措施:

1、冻结账户:一旦发现银行卡发生非本人操作的消费,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或通过手机银行自行操作,减少损失。

2、第一时间取证:及时收集银行卡并非本人交易的证据,如:去最近的银行查询余额并打印凭条,证明涉案银行卡在自己手中,本人及银行卡均不在盗刷地。

3、及时报警:一旦银行卡/信用卡被盗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10报警,保存刑事立案回执,便于在向银行主张权利时有据可查。可与第一步同时进行。